第二百一十章 步步杀机-《戮皇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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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少年就是看准了这一点,将自己扮成一个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,降低别人的警惕性,一击毙命。
凭着这法子,少年已经杀了许多人,其中甚至有不少武功比他高,但因为毫无防备,没将他看在眼里,着了他的道,死在了他的手里。
李牧瞧见了他手里的兵器。
少年两只手各握着一柄好似弯刀般的利器,形状似钺,但又比一般的钺短小,锋利。两边各有尖刀开合,除柄外皆利刃。
刚才伤他的,就是那尖刃。
“你大约没见过这兵器。”少年轻笑着,“这叫子午鸳鸯钺。”
少年进来时故意耍弄,将腰间挂的短剑插进桌子里拔不出来,外人看来他是卖弄不成,反倒折了自己的兵器出丑。
事实上那柄短剑只是他用来做戏,掩人耳目的装饰品,而他真正的兵器,是藏在背上包袱里的鸳鸯钺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李牧沉声问。
少年笑的月牙弯弯,“小爷行不更名,坐不改姓,姓倪名俊,家里排行第六。”
赤羽倪俊,唐门杀手排行第六,一向跟随唐二小姐唐月。
怪不得,唐月在这里,赤羽倪俊自然也在。
“对了,我还没见过你的兵器。”倪俊有些好奇,“听人说,你好像是用刀的。”
李牧淡淡的盯着他,“我的兵器是用来杀人的。”
所以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。
“是吗?”倪俊似笑非笑。
就在他们说话的当间,龙王祝邑趁机偷袭。
李牧抬起脚,在那一瞬间,客栈里的烛火闪了一下,接着,响起一声惊恐的惨叫。
祝邑倒了下去,一刀直刺心脏,果断精准,快速敏捷,谁也没看见那一刀是怎么出的。
烛影摇摇,灯火绰绰。
李牧抬起胳膊,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到了他的袖子。
他的袖子卷了起来,浮现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利刃,尖刀沾着血,刚刚捅穿了一个人的心脏。
他的手握成拳,刀却并不是被他攥在手里,而是在拳头的下方,他的胳膊上悬着的。
旁人或许看不清,但一直盯着他的倪俊却是看清了。
李牧的臂带上面装着一个机关,他刚刚抬脚,胳膊一划,将靴子里藏着的刀片装在了手臂上。
这便是他用来杀人的兵器——袖里刀。
真是绝妙的暗器,绝妙的身手。
不愧是第一杀手。
倪俊先前还因为自己伤了他而感到洋洋得意,轻视对方,但现在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冷肃和凝重。
“倪俊,杀了他!”这句话是唐月说的,她意识到,如果现在不杀李牧,以后就再没机会了。
倪俊同样知道这一点,李牧先前被他砍了一刀,虽不致命,却也流血不止。
如今,只有全力以赴,拼死一搏。
倪俊咬了咬牙,目光冷厉,手执鸳鸯钺,冲了上去。
若是全盛时期的李牧,倪俊当然不敢轻易出手,因为他必败无疑。但现在李牧先后力战数人,又被他偷袭重伤。
至于他的袖里刀,倪俊现在已经没办法顾及那么多了。
鸳鸯钺的尖刃和袖里刀的利刃相接,碰撞,“铿铿铿!”擦出火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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